信託契約
是一種保障投資人的法律文件,規定此項信託進行管理的目的和條件,並將信託資產轉交信託人(保管機構)持有,由信託人(保管機構)監督基金經理公司對信託資產的管理與投資運用。在共同基金的運作上,一支基金就會有一份信託契約,契約中對該基金進行投資的方針與範圍、單位淨值的計算方法、基金的費用、….以及其他經證期會規定應記載事項,皆有極為詳實和嚴謹的規範。投資人可至基金經理公司營業處所查閱,或支付少許的工本費(新台幣100元)向基金經理公司購買契約副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