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信託基金
目前在台銷售的海外基金,依設立結構可分為兩大體系,一為英國系統的單位信託基金,以信託形式設立;一為美國系統的共同基金(mutual fund),或稱互惠基金,其結構有如一家有限責任的公司。兩皆由專業的投資管理公司,依基金成立時所載明的投資準則進行管理,對投資者而言,差別不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