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購手續費 | 1.申購時給付:(適用於T類型)現行手續費收取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五,實際費率由經理公司或銷售機構依其銷售策略於此範圍內作調整.2.買回時給付,即遞延手續費:(適用於N類型)按每受益權單位申購日發行價格或買回日單位淨資產價值孰低者,乘以下列比率,再乘以買回單位數:(1)持有期間一年(含)以下者:3%.(2)持有期間超過一年而在二年(含)以下者:2%.(3)持有期間超過二年而在三年(含)以下者:1%.(4)持有期間超過三年者:0%.3.申購I類型各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不收取申購手續費. |
收益分配 | 1.月配型新臺幣,美元受益權單位: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地區(不含港澳地區)境外所得之利息收入,受益憑證,基金股份及投資單位(含ETF)之收益分配,及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(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)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.2.月配型人民幣,澳幣,南非幣受益權單位:a.本項所述之月配類型級別受益權單位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地區(不含港澳地區)境外所得之利息收入,受益憑證,基金股份及投資單位(含ETF)之收益分配.b.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(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(但不包含以下c款之損益)後之餘額如為正數時.c.從事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所衍生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(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)後之餘額為正數時. |